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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簧鋼工件回火后性能的要求,回火按加熱溫度一般可分為以下三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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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簧鋼3種熱處理回火的差別?
1、低溫回火
在150~250℃之間進行的回火稱為低溫回火,回火后的組織為回火馬氏體。低溫回火的目的是在保持高硬度、高強度的前提下,降低彈簧鋼的淬火內應力,減小其脆性,主要用于處理各種工具、量具、冷作模具、滾動軸承以及滲碳件等。
2、中溫回火
在350~500℃之間進行的回火稱為中溫回火,回火后的組織為回火屈氏體。中溫回火后的彈簧鋼具有最高的彈性極限和足夠的韌性,主要用于處理各種彈簧,也可用于處理要求高強度的工件,如刀桿、軸套等。
3、高溫回火
在500~650℃之間進行的回火稱為高溫回火,回火后的組織為回火索氏體。淬火加高溫回火的熱處理工藝稱為調質處理。調質處理后的工件既具有較高的強度,又具有良好的塑性和韌性,即具有高的綜合力學性能,故調質處理被廣泛用于要求高強度并受沖擊或交變負荷的重要工件,如連桿、軸等。與正火處理相比,在硬度相同的情況下,調質處理后彈簧鋼的屈服強度、塑性和韌性明顯提高了。
除回火溫度外,回火時間對淬火鋼回火后的組織與性能也有影響,它的確定原則是:在保證工件透熱以及組織轉變能夠充分進行的前提下,還應考慮消除淬火內應力的需要。淬火鋼回火后一般采用空冷,但對某些高溫回火脆性較明顯的合金鋼,如鉻鋼、鉻錳鋼、硅錳鋼、鉻鎳鋼等,為了避免回火脆性的產生,在450~650℃之間回火后,需采用油冷或水冷,然后在較低溫度補充回火,以消除快冷產生的熱應力。